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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19:36:26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河北省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2022年河北省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省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档升级为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动“放管服”;以工业品质量监管信息系统为支撑,推动全省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向数字化、信息化、精细化深入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优化环境,强化信用监管,着力完善工业产品许可管理模式
(一)推进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局关于许可证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探索完善告知承诺,简化审批程序,优化“一网通办”审批服务。加大对钢铁、水泥等获证企业的监督抽查力度,探索构建“网格员”包联监管模式,确保监管到位。科学处理审批与监管、程序与实体、法律与政策、许可服务与技术支撑、传统方式与深化改革之间的关系,在强化监管上做“加法”,在准入许可上做“减法”、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推进审查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廉政要求,加强审查人员网络培训、跨域考核和实地核查活动的监管,建立审查人员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充实调整审查人员专家库。落实审查员核查结论终身负责制,完善责任追溯机制,确保审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高效运行,打造一支思想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审查人员队伍。组织各行业专家,编写获证企业监管重要节点技术指标考核指南,改变监管过程中技术指导不规范现状,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现场监管水平。
(三)推进信用监管模式创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探索开展获证企业准入前诚信教育,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产品质量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探索展开失信联合惩戒,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督促失信企业限期整改,同时,探索建立工业品质量信用修复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产品质量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在产品质量智慧监管的总体框架下,实现信用监管一网通连。
二、坚持重点监管,突出过程管理,着力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效
(四)完善“2364”监督抽查模式。聚焦“两个安全”,重点抽查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安全的产品;围绕“省委省政府关注什么就抽查什么;人民群众关心什么就检测什么;社会舆情关切什么就追踪什么”的思路,突出许可证产品、区域性产品、疫情防治产品、大气污染相关产品、特殊消费品和产品安全(主要)性能指标等六个重点,开展“四个专项”抽查行动,切实做到全省工业产品质量底数清。
(五)推动基层监督抽查职能落实。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中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职能,突出问题导向,服务民生需求,重点抽查区域性产品和涉及儿童、老年、孕产妇等特殊群体用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等日用消费品,化肥、水泥、电线电缆等工农业生产资料产品,重点检测产品安全性和主要性能指标,综合运用《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适用产品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认真研判抽查样品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严格后处理程序流程,严格后处理时限要求,严格后处理日常反馈,严格后处理跟踪督导,严格后处理整改效果,保证监督抽查工作的实效性。完善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机制,对抽查发现问题集中的产品进行质量分析,对抽查发现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抽查发现问题集中的区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将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完成率列为考核各市局的重要指标之一,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后处理部门监管责任。
三、坚持系统思维,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七)规范入省煤检工作流程。加大入省煤质检查站资金投入和装备保障力度,做到煤质检查快速抽样设备、现场执法记录仪、专用监控等装置全普及,确保煤质检查、快速抽样等硬件设备齐全。进一步规范散煤抽样工作,严格《入省煤质检查工作手册》《关于进一步加强入省边界散煤质量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规定要求,加大与环保、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协作联动,确保执法规范,权责明晰。
(八)探索型煤长效监管机制。畅通省市县三级信息互通机制,定期摸排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底数,突出采暖季型煤集中生产和其他时节零星生产的特点,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帮助企业制定统一的洁净型煤质量管理手册,规范企业内部质量管控体系,明确原料入库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管控和成品出厂质量检验等关键环节把控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日常监管,组织对洁净型煤产品开展全覆盖、高频次监督抽查或风险监测,切实把牢洁净型煤产品质量安全关。
(九)强化成品油等产品监管。严格落实关于成品油、车用尿素等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的有关要求,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炼油企业、加油站点等重点环节成品油抽检力度;加大郊区、农村、国道、高速公路的成品油零售企业抽检比例;加大不合格成品油、车用尿素经营企业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四、坚持市场导向,推动数字监管,着力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十)构建产品质量智慧监管体系。持续推动“河北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河北省工业产品许可证备案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推动传统监管模式向数字化监管模式转变,加快构建以风险监测、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联合惩戒为支撑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实现对工业品质量的全过程监管。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指导企业建立进销货台账,开展电子码溯源试点推广,实现产品生产、流通的“全链条”监管。加强质量监管与信用监管协同,建立重点工业产品质量通报制度,对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实现一处违法全网可查,处处受限。
(十一)加快煤检快速通行系统建设。严格落实入省煤检站运煤车辆信息告知机制,持续优化运煤车辆快速通行系统,推动“河北省煤质检验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功能落地落实。采取重点用煤单位提前告知、后台运行系统精准识别、站点人员快速放行的模式,有效区分目的地为河北省的工业用燃料煤车辆与非工业用燃料煤车辆,提升站点工作效能。同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健全完善系统建设工作,推动实现运煤车辆实时追踪,对不按要求运煤控煤的企业、车辆,列入系统黑名单重点监管,严重的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十二)突出重点舆情产品风险预警。综合运用日常监管、监督抽查、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等基础信息,建立以数据为支撑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监管。特别是对危化品及危化品包装物(含容器)、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水泥、洁净型煤等重点工业品进行质量安全预警。认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日常监管,针对许可证产品、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和容易出现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等风险系数较高的产品,实施精准监管和专项治理。
原文链接:http://scjg.hebei.gov.cn/info/8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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