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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19:36:37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现将《吉林省2022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21日
吉林省2022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并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4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掌握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专利代理的企业信息,通过网络监测、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进行排查。对涉嫌存在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严厉打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申请行为。
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或以其他方式发现的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进行惩戒。对于反复代理、大量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涉嫌骗取财政资助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
(三)加强违法代理线索监控处理。
加强专利、商标申请数据分析和违法代理线索监控处理,及时核查案件线索,结合日常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违法代理行为。对于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其他严重扰乱行业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持续有力净化行业环境。
(四)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日常监管。
探索对专利代理机构实施以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结果为基础的分级分类信用评价管理,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比例进行检查,及时公开检查情况。发现异常的,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五)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监管。
推进以从业人员为重点的监管治理,督促专利代理机构落实签名责任,切实将违法代理的责任落实到人。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排查,结合投诉举报和书面检查等方式,重点针对专利代理师在专利代理机构中是否专职执业以及是否存在“挂证”行为进行核实,对查实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代理师进行处理。
(六)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加强行业自律。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衔接。积极组织相关培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法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树立质量优先的价值导向,优化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成立吉林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蓝天”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
(二) 集中整治阶段(5月份-10月份)。
各市(州)局对本地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进行拉网式的摸排,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无资质专利代理、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5类违法代理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内容,严厉查处违法代理行为。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份)。
对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巩固整治行动成果,把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纳入常规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断推动全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各市(州)局要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相衔接。在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为专项整治的同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提升监管效率,依法公开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将有关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加强媒体宣传,扩大社会透明度。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各类代理违法行为,加大社会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总结。认真梳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成果、典型案件以及先进经验和做法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朱广禄 董建国 联系电话:0431-84338816 85279075)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zw/zxtz/202204/t20220421_8436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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