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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铁拳”打击翻新“黑气瓶”行为

发布时间:2022-05-19 11:55:50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严厉打击气瓶充装、检验违法行为,防范化解气瓶安全风险,4月至11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翻新“黑气瓶”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针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重点查办充装制造检验标志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瓶,以及涉嫌更换气瓶护罩、标志造假等行为;充装翻新“黑气瓶”,特别是“螺丝瓶”(护罩与瓶体以螺纹方式连接),或其他应报废气瓶行为;充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充装活动,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充装前后检查和记录,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等行为。

  针对液化石油气瓶检验站,重点查处翻新“黑气瓶”,销售已报废但未经去功能化处理的气瓶等行为;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行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行为;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

  针对液化石油气气瓶销售单位,重点查处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监督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的行为;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气瓶的行为。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鼓励群众和企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提供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检验站,严厉打击制售翻新“黑气瓶”行为,依法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警示不法企业,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xw/df/202205/t20220517_344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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