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例回放 > 难以分辨的“星期宠”

难以分辨的“星期宠”

发布时间:2022-05-26 09:04:08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近年来,在家庭单位小型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宠物的陪伴属性受到更多重视,国内的宠物市场发展速度也很快。高速发展伴随着泥沙俱下,宠物消费领域的消费纠纷呈现上升趋势。近日,消费者方女士向临海消保委反映情况,自己一个月之前买的泰迪犬,买回来没几天就出现呕吐、腹泻的症状,送到宠物医院检测发现是细小病毒感染。为了治好它光是医药费就花了好几千,现在方女士认为自己当时购买的时候,这只泰迪犬就是带病的,所以要求宠物店退货退款,并承担治疗的医药费3000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消费者提供了购买支付记录、检验报告、医药费支付记录等。宠物店提供了宠物的疫苗接种记录,显示是接种过细小疫苗的,双方因此协商不下。商家认为,自己店内销售的宠物交易之前都是经过正规的疫苗接种,且是从资质完备的培育场进货的,因此不愿承担赔偿。消费者则认为自己买到后一直是精心饲喂的,并且发病的时间十分短暂,不可能是自己的原因导致的。鉴于病毒的发作存在一定的潜伏期,虽然涉事的宠物已经接种疫苗,但考虑到即使接种疫苗,对抗病毒也不一定决定有作用。故消保委工作人员听取二人陈述意见后,做双方工作,最后达成协商一致,宠物店承担医药费的一半1500元,并且附送1袋狗粮,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的泰迪犬在交易后出现细小病毒发病症状,且有疫苗接种记录,其原因难以调查。本案中,鉴于病毒的发作存在一定的潜伏期,故消保委认为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一定责任较为妥当。

  

  【消费警示】

  

  一是宠物商品极其特殊,部分商家抱着“反正就做一次生意”的想法,将带病宠物销售出去。

  

  二是保留好交易、消费收据,聊天记录、录音等,万一出现消费纠纷,方便维权。

  

  三是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时,要选择那些口碑好、评价高的宠物店。

  

  四是建议相关行业协会可以根据近年来的纠纷点,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出台交易范本、组织行业座谈、必要时可以向人大建议立法等方式,规范行业秩序。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BSrJ3CIJiBVg==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