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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依法惩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2-06-03 09:53:47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5月27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以分管副厅长任组长,执法稽查局、信用监管处等12个相关处室组成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围绕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摸排隐患,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开展摸排,对排查结果综合评估、建立工作台账、依法分类处置。依法查处涉老欺诈宣传行为,加大对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对老年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加强食品、保健品生产经营环节整治规范,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违法违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注重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全面深入宣传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成果,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将通过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xw/df/202206/t20220602_347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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