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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2-06-11 08:14:29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5月以来,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制定宣传方案,切实履行职能,抓好抓实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为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5月12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夯实宣传贯彻工作要求。5月17日,省市场监管局总结今年1月—4月全省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情况,将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纳入全省系统干部学法用法重点和2022年市场监管培训重点。省市场监管局扫黑办将市州局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情况纳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建立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情况季报告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多种载体,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省系统发放学习宣传资料230970份,发布宣传信息10187条,发放宣传资料54238份。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切实全面履行反有组织犯罪法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职责,及时调整省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省局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

  今年湖北省扫黑办明确八大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以及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整治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今年以来,全省系统累计开展各类执法行动8546次,排查线索1349条、移送问题线索26条,办结各类案件5230件、涉案金额1.507亿元。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十条提出对曾被判处刑罚的黑恶势力关联人员加强监管的要求。对此,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深化打财“断血”,2019年与省扫黑办、省高院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关联企业打财“断血”相关工作的通知》,建立打财”断血”部门联动机制,要求全省系统根据法院提供的已判决生效涉黑涉恶人员与直接关联企业的基本信息,依法开展摸底调查、比对甄别,依据省局出台的《关于对涉黑涉恶关联企业打财“断血”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对涉黑涉恶关联企业及涉黑涉恶人员的股权变更、任职限制、吊销执照、联合惩戒、取消相关荣誉表彰及公示资格等13项内容分类处理。自2018年以来,全省系统依法录入“黑名单”企业554家,对涉黑涉恶关联企业办理不予登记60家,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488家,已吊销营业执照825家,取消荣誉称号或奖励资格11家。今年以来,全省系统协助各级纪委监委、司法机关提供市场主体登记信息872家,配合实施股权冻结122家,股权价值9.75亿元,配合司法案件76件。

  下一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将持之以恒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省系统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牢固树立扫黑除恶斗争“永远都是进行时,没有休止符”的坚定决心,做到决心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深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xw/df/202206/t20220607_347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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