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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销售蒙混过关 消费者维权终获退款

发布时间:2022-07-30 14:09:19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消费者侯女士购买了嵊州市鹿山街道某二手车商行的一辆丰田牌汽车,价格60500元,合同上写明该车“无大事故”,可当候女士7月去保养时发现,该车维修记录中显示曾发生过三次交通事故,最近的一次事故的维修项目竟有70余项,定损2万余元!侯女士感到被骗,要求退车,协商不成候女士拨打了投诉热线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诉后,第一时间联系被诉方核实情况。被诉方表示,在推销该二手车时,未仔细查验出险记录,仅凭肉眼和经验观察判断车况便推荐给侯女士,但并不承认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工作人员查看了侯女士提供的维修记录,并无涉及发动机、变速器、安全装置等可判断该车为重大事故车的维修记录,也未显示有人员伤亡,但仅据此也无法确定该车为“无大事故”车。又经咨询相关第三方鉴定中心,得知评估费用至少需要3000元,且不在嵊州,鉴于此,侯女士也不想耗费时间、精力走鉴定程序。调解过程中,被诉方还提出,其曾告知侯女士该车是有过事故维修的,但没有大事故维修,这也能从购车协议上看出来,且该车本就价格偏低,已被侯女士使用2个月,如要退车,需要支付2个月的租车费用,最低5000元,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多番讨论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车子不退,由商家一次性退还侯女士3800元。

  

  【案例评析】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规定了“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了“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当对二手汽车的来源是否合法、行驶里程、维修记录、交易记录、车辆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在出售前进行全面核查、检测,并将核查、检测的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二手汽车的行驶里程、维修等情况无法核查的,应当将无法核查的事实和可能存在的隐患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核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本案中,因二手车卖方未向消费者提供车辆的事故、维修记录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导致纠纷产生。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对其严肃批评指正,使其认识到自身经营行为中存在的不足,最终令消费者争取到了一部分经济补偿。

  

  很多人在购买二手车时总是更关注车况,却忽略了车子的出险记录,前任车主的出险记录不仅能更直观地反映车子的使用状况,还直接影响了现任车主的保险费用,所以,在购买二手车时,务必要求卖方提供车辆事故情况,留心查看维修记录,权衡选购,从而减少此类消费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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