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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未按承诺提供网课服务群体投诉案

发布时间:2022-08-05 01:22:20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情简介:2021年10月,多名消费者联名向陆川县市场监管局、消委会投诉陆川记忆力大师记忆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未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称2021年5月,培训基地联合广州记忆力大师总部在陆川县通过发放宣传单、举办宣传课等方式招生,李某等25名学生家长给孩子报名相关课程。具体课程内容为:40节提升记忆力课程+40节集训课,另赠送20节提升专注力网课,每人学费3980元。培训基地承诺若学生学不会、学不好、没有进步,全额退款或者免费学三年,学到令家长满意为止。至2021年8月,绝大部分学生完成了所有线下课程,但培训基地并没有安排网课的相关教学。家长多次与培训基地沟通协商,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家长认为培训基地未按承诺履行服务,要求退回部分费用。

  经查,投诉内容属实,培训基地对约定的网课没有提供相应服务,未达到宣传的效果和结业标准。陆川县市场监管局、消委会、教育局多次组织家长代表与培训方调解,最终培训基地一次性退回25位家长每人400元的培训费,退款总额1万元。

  案件评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2021年9月,广西出台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双减政策”实施意见,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非学科培训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家长们在更注重孩子素质教育的同时,给孩子报班需结合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具备办学许可和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对照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服务合同,对课程质量、中途退学能否退款做明确约定,不要轻信广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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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zt/yasf/t127855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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