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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出台《资阳市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8-26 22:27:16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前,《资阳市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将于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办法》所称资阳市质量奖是资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成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在全市具有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资阳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的组织可积极申报资阳市质量奖。

  申报资阳市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3年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生产经营规模、主要技术、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效益、服务质量指标等方面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创新,成效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等条件。

  资阳市质量奖分为资阳市质量奖和资阳市质量奖提名奖,原则上每两年评审一届,每届资阳市质量奖和资阳市质量奖提名奖各5名,获奖总数不超过10个。当年申报达不到条件的可以空缺。已经获得资阳市质量奖的组织,可以在获奖3年后,再次申报资阳市质量奖,但不得以原获奖成果再次申报。已经获得资阳市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再次申报资阳市质量奖。

  《办法》明确,将对获奖组织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用于获奖组织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等投入。首次获得资阳市质量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奖牌、证书,补助经费20万元。对首次获得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奖牌、证书,补助经费10万元。经费补助列入市财政预算。对再次获得资阳市质量奖和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奖牌和证书,不占当年授奖名额。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76/2022/8/25/f5bb57b78c2945289d2530ddda36da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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