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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涨 质量不降 供应不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确保涉疫物资市场秩序稳定有序综述
发布时间:2023-01-07 23:28:51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随着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优化调整,连花清瘟、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药品、医疗器械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为稳定市场药品价格、全力保障民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近段时间纷纷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药品保供,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和重要商品市场秩序。
阿里地区:深入开展涉疫物资调研督导
为全力做好涉疫物资“保供保质、保安全稳物价”工作,去年12月29日至30日,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督导组就全地区涉疫物资供应保障、质量安全等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共检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9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家,个体诊所30家。
调研督导组现场听取了严把药品进货关、药品日常储存保管、药品仓储数量、供应链物流、日销售量等方面情况介绍,并就如何做好涉疫物资市场供应,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就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居家治疗常用药和抗原检测试剂保供稳价工作,督导调研组指出,药械经营企业要严把进货关,切实肩负起药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销售药品合法合规、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经营人员要主动担起社会责任,千方百计寻求正规药械供应批发企业,切实保障涉疫物资供应。
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居家治疗常用药以及其他“四类药”(止咳、退烧、抗生素、抗病毒)供不应求的问题,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一方面组织药械经营企业拓宽渠道,寻找货源,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另一方面,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相关药品批发企业,帮助地区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急需新冠病毒感染居家治疗常用药以及抗原检测试剂。截至目前,已联系一家批发企业提供治疗新冠病毒用药6000盒,预计该批药品将于1月5日左右投放市场。
大足: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秩序
1月1日,随着“四类药品”购买措施的调整,叠加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群众对涉疫物资的需求持续高涨。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坚持突出重点、逐点核查、快查快办,切实维护好辖区涉疫物资市场秩序。
该局以涉疫医疗药品(包括中药材)、防疫用品、抗原检测试剂三类涉疫物资为重点,加强对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全覆盖检查、全链条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质量违法、强制搭售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价格平稳和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涉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案件7件。
同时,该局坚持接诉即办、逐点核查、快查快办,对所有相关投诉举报逐条建立台账、跟踪检查办理情况、逐条销号。结合日常监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2000余份,要求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出现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平稳。
阿坝州理县:守好群众“药盒子”
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抗原检测试剂等疫情防控药械需求增大。为确保药械产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平稳,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疫情防控药械质量价格检查,守好群众“药盒子”。
该局以微信工作群为载体,及时向零售药店传达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各零售药店在严把防疫用药械质量关的同时,依法合规经营,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该局以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口罩、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为重点品种,以产品资质证明、购进渠道、销售记录及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加大督查和处置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质量安全和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该局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和价格相关舆情,确保舆情处置快速响应。遇有质量存疑、价格异常等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规定积极应对;对群众反映集中、新闻媒体关注度高的问题,立即组织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xw/df/202301/t20230106_352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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