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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促进生物医药发展“十四条”

发布时间:2023-03-05 15:23:35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月16日,江苏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该局出台《关于深化“面对面”对接服务 推动生物医药领域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用“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江苏省从“医药大省”向“医药强省”迈进。

  江苏省药监局副局长姜伟介绍,《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十四条政策措施,致力于打造“办事效率最快、政策效果最优、服务效能最强”的国内一流医药产业发展环境。一是在全面落实现行政策目标上,强化政策供给。落实“六减”要求,在涉企收费、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方面持续减免,有序推进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分中心建设,不断扩增审评核查事项赋权,就近为医药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在持续优化监管服务上,提升服务水平。构建“一体多翼”检验服务新格局,就近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重点项目明确联系人,全过程跟踪服务,助推创新产品上市、企业做大做强、园区创新发展。三是在健全完善服务发展保障措施上,优化服务机制。

  此次“十四条”突出了需求导向、政策延续和创新,着力将惠企举措落实到位,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江苏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主任张征介绍,该局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省市共建”“省管市有”模式,在相关设区市设立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分中心,促进技术支撑力量与地方产业发展相适应。截至目前,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泰州6家分中心运行已逾半年,累计办理审评、核查、便民服务等事项5944件,占六市总业务量的七成,业务办理时间较成立前平均压缩21.3%。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xw/df/202302/t20230221_353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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