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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斤螃蟹竟用三两绳捆绑
发布时间:2023-03-26 01:15:46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29日,消费者向临海市消保委反映,其在某海鲜市场购买了1.4斤梭子蟹,单价130元/斤,到家后解下橡胶绳发现梭子蟹净重只有0.6斤,消费者当场去找摊主理论,双方协商不下,于是请求临海市消保委介入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消费者的投诉材料之后,工作人员立即对当事人所在的海鲜市场进行走访,在现场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摊位在售的梭子蟹钳部绑有红色橡胶绳,与其他经营户存在差异。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摊位在售梭子蟹开展随机称重,2只梭子蟹及橡胶绳总重量0.72kg,4根橡胶绳重量为0.19kg,经测算,橡胶绳占整体梭子蟹重量约26.4%。在另外一家同样使用红色橡胶绳的水产品经营户,工作人员的随机称重结果显示,2根捆绑梭子蟹的橡胶绳重量为0.085kg。经过进一步检查,上述橡胶绳中均析出黑色状粉末。两家经营户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在商品中掺杂的行为。工作人员已当场督促经营者自行剪断销毁过度捆绑的橡胶绳,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最终,临海市消保委对上述海鲜摊贩分别处以3000元罚款,责令其停止在商品中掺杂的销售行为。由于消费者购买的梭子蟹已经食用,无法退还,经过调解,当事人退还50元给消费者。
【案件评析】
在商品中掺杂是指在商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梭子蟹属于时令海鲜,春节前后刚好属于传统的销售旺季,深受沿海一带老百姓的亲睐;小小的橡胶绳暗藏玄机,侵害到消费者的权益。这两起案件的查办,从终端倒逼经营户规范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起到了“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消费警示】
为此,临海市消保委特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在购买商品前应注意观察包装是否异常,是否存在掺杂、掺假的情况。
二、购物凭证要留存,若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当地消保委求助。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AQwJpBByLN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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