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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工作规范指引强化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15 07:53:35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安徽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强化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切实推进末端发力、实现终端见效。

  《指引》要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三级责任体系,配备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通过文件任命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过程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确保特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指引》明确,食品安全员是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起较大作用的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企业食品安全员设置不少于3个岗位,且应满足生产岗位、生产班次管控要求,包含但不限于采购、生产、仓储物流、人员管理、检验等岗位,需覆盖洗消、采购、原辅料存储、进料、配料(预混、配制工序)、投料、混和、灌装、喷雾干燥和冷却降温(适用婴配乳粉企业)、内包装、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检验、人员管控等13个关键工序风险点环节。

  《指引》还明确,食品安全总监是对食品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负责开展周排查工作。周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质、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等)、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情况、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本周日管控发现问题和前次周排查问题整改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每月调度会议包含但不限于当月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判分析、监管部门检查情况、相关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下月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等相关事项。

  《指引》鼓励企业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创新开发利用信息化工具和载体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工作。开发应用的信息化技术必须保障记录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实现数据全周期可审计追踪。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xw/df/202304/t20230410_354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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