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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私自拿家里钱买手机 浙江南浔消保委出手帮忙

发布时间:2023-04-15 23:34:17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消保委、南浔市场监管局接到了一面特殊的锦旗,这是马先生为了感谢工作人员出手帮助他未成年的儿子而表达的敬意。

  

  住在湖州市南浔区的马先生一家在市场上从事猪肉生意,家里有一个13岁的儿子小马。前些天,他发现儿子躲在房间里偷偷用一部新手机玩游戏。“这是哪来的?”再三追问之下,小马承认手机是偷拿家里的钱买的。

  

  马先生对儿子私自拿家里钱买手机的行为无比震惊,再结合这段时间总是觉得自己的微信账户余额存在不少出入,于是马先生向微信开发运营商深圳市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拉了一份详细消费清单。原来儿子小马趁马先生凌晨干活白天睡觉休息的时候,一笔一笔从她微信账户里转账到自己的微信账户中,完事之后还将转账记录统统删除。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小马将这些钱用于购物消费、充值游戏、打赏主播等,总计花费了十几万元,光手机就先后换了十几部。

  

  “我儿子在你这买了好多部手机,怎么能把手机直接卖给未成年人呢?如果没有你卖手机给我儿子他也不会花那么多钱在网上!”马先生随即找到该手机店,要求退还购买手机产生的相关费用,但被对方拒绝。于是,他向南浔区消保委投诉寻求帮助。

  

  南浔区消保委南浔镇分会的工作人员及时与消费者、商家沟通,经工作人员调解,马先生与手机店达成一致,由手机店将买卖手机的相关差额共计7500元退还给马先生。

  

  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立足职能职责,主动作为,采取多项措施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新学期开学季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继续组织开展儿童商品抽检工作,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给全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优质、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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