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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23-05-18 00:57:52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食糖、酒类、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7大类食品1137批次样品,检出1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农药残留超标、品质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泸州市、绵阳市、遂宁市、乐山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问题

  (一)标称四川友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充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友加土豆淀粉,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岳池冉光辉餐馆加工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四川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达州市达川区欧玛特超市销售的中式香肠,其中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川川香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复检后,维持初检不合格结论。

  (四)大英县蓬莱镇经林食品新城分店购进的红薯淀粉,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岳池县顾县镇川味手工刀削面馆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峨眉山沐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山市市中区杨小艳食品店销售的龙须笋(蔬菜干制品),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遂宁市大英县金茂大市场(胡平)购进的辣椒,其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绵阳市涪城区良园四季水果批发部购进的橘子,其中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充市高坪区大佳华百货经营部购进的豇豆,其中乙酰甲胺磷、灭蝇胺和倍硫磷同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雅安市名山区雅森茶厂生产的、泸州市龙马潭区邱茶叶经营部销售的明前绿茶(蒙山炒青绿茶),其中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绵阳市涪城区干文霞蔬菜批发部购进的二荆条辣椒,其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充市高坪区恒瑞宣超市购进的油麦菜,其中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品质指标不达标问题

  标称成都味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资阳供销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资阳雁江区公园路二店销售的味点鲜味精,其中谷氨酸钠(以干基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竹根市场(曾传琼)购进的茄子,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万源市太一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达州市巴山食荟助农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万物生蜂桶蜂蜜,其中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合格-2023年第8号食品抽检信息

        附件3-不合格-2023年第8号食品抽检信息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536/2023/5/16/efbaad9c7e4a4da6bc34485ace2ab1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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