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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车位属侵权 业主维权应冷静
发布时间:2023-05-18 01:19:53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协
近日,长沙某小区车主霸占他人车位,拒不挪车,还要查看业主合同,业主一怒之下将车位“焊死”。该事件很快冲上热搜,虽然最终以车主一方道歉落下帷幕,但此事给我们带来的思考远不止于此。
“车多位少”的矛盾在很多小区存在。偶尔应急占用他人车位,在收到通知时立即挪车,大部分业主不会计较。但长期占用他人车位,业主多次沟通仍拒不挪车的,就有些说不过去。有些急脾气业主甚至会采取过激的行为来处理占位车辆,给自己带来麻烦。据报道,去年福州市民林某因车位被他人占用,车主未挪车,一气之下便雇请龚某驾驶叉车将车叉走,并丢入河道。后车主报警,林某、龚某均被刑事拘留。因此,在遭遇类似情形时,一定要依法依规进行维权,否则很可能让自己有理变无理。
购买或承租的私家车位,是业主的合法私有财产,业主对该车位享有排他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犯。那么,在车位被他人霸占的情况下,业主究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可以拘留并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刑法中规定,对于破坏社会秩序等寻衅滋事行为,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从上述规定来看,如果车位被霸占,业主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霸占车位的人承担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的责任,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报复”,否则自己很有可能因为错误行为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车位紧张的情况下,临时占用他人车位应心怀感激,积极配合业主的挪车要求。遇有他人霸占车位,业主固然生气,但也要理智冷静地处理,不可为了一时泄愤而擅自处理他人车辆,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物业、居委会等相关单位也应加强管理,出现霸占车位的情况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置,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刘慧慧: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wq/aldp/202305/t20230517_382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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