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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一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发布时间:2023-06-04 10:11:52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市监通告〔2023〕32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第一期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7期)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第一期活动方案,依据广大消费票选结果,组织对饼干、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糕点7大类食品8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除1批次饼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外,其余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镇坪县御金香蛋糕店生产的笑脸饼干,1批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解读:

  山梨酸又名花秋酸,多用其钾盐。其抗菌性强,能抑制细菌、真菌和酵母的生长,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山梨酸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几乎对人体无害。只要摄入量在食品安全限量范围内并不影响人体健康,但如果长期大量服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饼干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超范围使用,也不排除由产品其他配料带入的可能性。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已下载次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309/251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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