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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额家电售后更需认真对待

发布时间:2023-07-17 04:51:00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例简介】

  

  2022年7月,消费者鲍先生在庆元县某家电有限公司处下单购买松下牌中央空调1台,货值金额38000元。2023年3月,消费者因装修需要开始安装该中央空调,商家售后安装人员将涉案中央空调送到消费者房屋处后,消费者当即发现型号配送错误,后联系经营者,经营者当天进行更换。安装完成后,消费者将空调进行试机,发现主机存在问题、声响较大,且该空调为2019年10月出厂的空调,并非最新出厂的空调,随至县消保委进行投诉,要求商家更换为最新出厂的空调。

  

  【处理过程及结果】

  

  庆元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消费者进行电话联系,询问事情的具体原委,详细进行记录,同时,约定消费者与经营者至经营者经营场所处进行现场协商,经营者现场称给消费者安装好的空调与消费者购买的型号一致,2019年空调只是生产的时间不一样而已,其他都是一模一样的,与其他同型号空调不存在任何差别;空调出现的声响较大的问题已联系生产厂家会进行维修处理。然而,消费者称当初购买了这款中央空调,价格又这么高,不论何时安装,默认给消费者提供的应当就是最新生产的同型号空调,这是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后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经营者同意联系厂家对消费者安装好的空调进行更换成最新出厂的空调,约定好安装时间。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第三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本案中,经营者未能按照相关约定提供消费者所需的商品,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DUFTkfowXv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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