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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药品……乐东一公司被罚

发布时间:2023-07-26 19:48:08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26日,记者了解到,因擅自设立疼痛治疗室开展三氧自体血疗法临床医疗技术、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近期,海南康旭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乐东综合门诊部被罚没款81795元。

  据介绍,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3月16日对海南康旭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乐东综合门诊部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的行为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海南康旭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乐东综合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许可登记疼痛科,擅自在二楼设置疼痛治疗室和三氧治疗室开展三氧自体血治疗缓解患者疼痛等医疗技术诊疗行为。在二楼“妇科2”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诊室内发现合计有44瓶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均已超过使用期限,过期失效药品未见打包贴上醒目提示“过期药品”标签,未按照规定处置过期药品,海南康旭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乐东综合门诊部未能提供涉案药品的使用记录或处方笺、养护记录和不合格药品处置记录等材料证明上述涉案药品在超过药品有效期后,门诊部没有再继续使用的相关记录或其他证明。

  据悉,针对海南康旭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乐东综合门诊部存在擅自设立疼痛治疗室开展三氧自体血疗法临床医疗技术、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违法行为,7月17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康旭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乐东综合门诊部作出警告、没收44瓶超过有效期的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批号:W220110808)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6795元、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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