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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价”“按克价”金饰混着卖藏陷阱!涉及周大福、周大生、老庙黄金等

发布时间:2023-10-14 09:18:36 作者:佚名 来源: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同一个柜台内的黄金首饰,有的按克重计费,有的按件计费(即“一口价”),咋回事?近期,记者调查福建省福州市珠宝黄金市场发现在许多珠宝黄金商铺克重计费黄金首饰和“一口价”黄金首饰混柜售卖的现象十分常见。克重计费与“一口价”金饰混卖。目前市面上销售的黄金首饰一般有5种工艺形式:素金工艺(传统工艺)、古法工艺、3D硬金工艺、5G工艺、5D工艺。

  素金工艺、古法工艺黄金一般按克重计费售卖,另收工费;

  3D硬金工艺、5G工艺、5D工艺一般按件售卖,也就是“一口价”,包含金价和工费。

  商业综合体万象九宜城1楼的天虹百货金叶珠宝店柜台,记者看到柜台内有两板金戒指,每板各有15枚。记者发现,标示“一口价”的戒指有7枚,标示克重计费的戒指8枚,两者混在一起,或单枚交错摆放或双枚并列摆放,并无规律。该店营业员告诉记者,“一口价”黄金首饰按件卖可以打85折。

  在福州东百中心A馆1楼的六福珠宝店,记者看见柜台内有几十款黄金戒指,“一口价”和克重计费的戒指混在一起摆放;在儿童手镯的柜台,两者也是交错摆放,其中一板摆放有18个儿童手镯,其中16个是克重计费手镯,2个“一口价”手镯混在其中,分别标示“售价5430元足金手镯”“售价7610元”。

  在福州北大路可观珠宝店的一个戒指柜台,记者看到大部分是“一口价”金戒指。右侧上方摆放6枚金戒指,其中5枚金戒指为克重计费,1枚金戒指是“一口价”,标示“足金戒指零售价6266元/件”。

  在耳环柜,两种不同计费方式的耳环摆在一起。在福州杨桥路的周大福店,记者查看了几个柜台,也都是混卖,未将两者分类分柜摆放、售卖。

  记者又走访了老庙黄金柜台周大生黄金柜台等,周边七八个黄金珠宝品牌专柜发现混卖现象普遍存在,未见任何一家金店将“一口价”黄金首饰单独摆柜并特别明示。为何将两种不同计费方式的黄金首饰混摆?

  营业员1:业内都是这样摆放的

  营业员2:同类首饰要摆在一起

  营业员3:因首饰品种多、空间有限,所以混放在一起。

  “一口价”金饰每克均价约为1000元被质疑严重“溢价”,记者调查中发现部分消费者质疑“一口价”黄金首饰存在严重溢价现象,并向有关部门投诉市场情况到底怎样。记者调查发现:在福州东百中心A馆1楼的六福珠宝店,记者对一款“一口价”黄金首饰进行了测算。这款黄金首饰标称售价10600元/件。营业员表示打95折,折后为10070元/件。经称重,这款首饰约9.73克,均价约1034元/克(含工费)。营业员称该店当天金价为613元/克减30元,实为583元/克,工费另算。以一款9.73克重的黄金项链为例,工费按该店同款首饰最高工费95元/克来算,均价为678元/克,总价为6597元。同样克重,两者价差高达3473元。

  在福州东百中心B馆2楼的另一家六福珠宝店,记者对一款“一口价”金项链进行测算,其标价为7120元/件,店员称可打87折,折后6193元/件,该项链实际克重为6.13克,则均价约为1010元/克(含工费)。该店当日金价为613元/克减50元,实为563元/克。加上工费,营业员称同重量的素金项链大概要4000元/件。同一款项链两种计费方法,两者价格相差2000多元。

  在其他二线、三线品牌金铺,记者测算,“一口价”黄金首饰每克均价在700元至1000元之间(含工费),均远高于目前素金首饰每克490元至650元的均价(含工费)。

  对此,营业员的说法基本是“一口价”黄金首饰具有工艺成本高、美观度高、硬度大、可等价更换同类型首饰等优点。

  记者发现,在调查过程中,所有的商家均称“一口价”首饰可以打折,折扣从95折到8折不等,打多少折都没明示,全靠营业员介绍,即便打完折,其价格仍远高于素金价格。

  珠宝商陈先生告诉记者,素金工艺首饰定价相对透明稳定,而“一口价”黄金首饰因不以克数定价,价格自主性强,优惠幅度调整机动性强,便于营业员推销兜售,利润空间更大。另外,商家通过混卖可多售“一口价”黄金首饰,获得更高利润,而如果将“一口价”黄金首饰单列售卖,消费者难免会比价。

  简而言之,传统工艺黄金首饰适合传统收藏保值,3D硬金、5G首饰等适合佩戴。如果考虑回收,因黄金回收只论克重不论工艺,到时“一口价”黄金首饰贬值幅度较大。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定要考虑自身需求。

  “一口价”金饰误导消费投诉多市场监管部门倡议分区摆放说明区别。

  记者从福建省消委会获悉,今年以来,福建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多次接到“一口价”黄金首饰误导消费的投诉。消费者大多称受误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首饰,商家事先并未告知。经市场监管人员调解,商家给消费者换成按克重计价的首饰。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黄金饰品无论按克销售还是按件销售,销售人员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时,应当主动详细告知相关内容,按规定对所售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对消费者履行主动告知义务,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

  9月26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致金银饰品经营者加强计量管理的一封信》,倡议金银饰品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将“一口价”商品与克重计费商品分区域摆放,并分别将两者的优点、缺点及售后等信息向消费者说明清楚,树立长远经营理念,坚持以诚信为根本,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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