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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59期)

发布时间:2023-10-25 22:27:27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具共109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1081批次,不合格11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80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26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09批次,其中合格302批次,不合格7批次;糕点185批次,其中合格184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53批次,其中合格50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小段蔬菜店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鑫广缘鲜肉店经营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好宜超市经营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标称安徽聚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顺安明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红豆小多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泽鲜商贸中心经营的鲤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北京邻里万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桂味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亿盛中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丰台店经营的鱿鱼,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北京万鑫天隆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碗、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使用、消毒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不合格项目说明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gs/spzlgs/202310/t20231023_3285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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