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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16 10:07:05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指导福建各地持续推进网络餐饮外卖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有效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经营,11月6日,该局公布了2023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2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被罚

  福建全城达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未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8月2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

  连城兴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属地外卖平台)在经营连城丰禾外卖平台时,存在未履行主体责任,未按照规定期限保存平台经营信息的行为,同时还存在通过数据后台对平台上入驻商家的月售量进行随机增加,即对商家所提供服务的销售状况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行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现象。3月8日,龙岩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2家餐饮店使用过期食品被罚

  厦门市海沧区张某某小吃店厨房货架上摆放超过保质期的油炸粉、大盘鸡调味料、麻婆豆腐调味料。6月21日,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万元。

  延平区梦幻雪奶茶店货架上摆放超过保质期的梦幻雪品牌红西柚果汁饮料浓浆3罐、梦幻雪品牌红葡萄果汁饮料浓浆1罐、梦幻雪品牌红糖姜茶饮料浓浆3罐,且与保质期内的其他食品混合摆放。10月16日,延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2037元。

  2家餐饮店工作人员无健康证被警告

  诏安县静柔餐饮店(网店名称:陈记澄海卤鹅肉饭)存在安排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情形。5月24日,诏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平潭岭上餐饮店(网店名称:岭上海岛菜)因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后,曾被责令限期改正。4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依然安排3名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上岗工作,同时还存在使用非食品级包装袋储存食品,餐饮服务加工场所没有合理的布局,不能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等现象。5月2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此外,还有几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南安市金淘镇麦华趣餐厅厨房内冰箱中食品原料生熟未分开储存,腌制中的食品未加盖密封保存,拆封的食品未密封保存,厨余垃圾桶未盖盖子。9月5日,南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尤溪县诚诚饼店玉带桥店(网店名称:一米阳光CAKE)在外卖平台商家信息公示页面上只有营业执照展示,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展示。经查,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9月8日,尤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安全法》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5536.1元,并处罚款3万元。

  莆田市城厢区蟹鲜生餐饮店(网店名称:蟹鲜生小海鲜)冰柜里发现泰式无皮虾、韩辣蟹块、泰辣蟹块等无生产日期食品。1月16日,莆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海鲜,并处罚款7605.5元。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阿古餐饮店(网店名称:阿古牛肉)冰箱内有3.96千克“生腌虾”,当事人在外卖平台经营“生腌虾”等生食类食品,但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未含有“生食类食品制售”。10月19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91.2元;罚款61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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