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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车用柴油等17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18 00:33:51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车用柴油等17种产品质量
省级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根据安徽省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省局组织开展了车用柴油等17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车用柴油、车用尿素、车用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车用汽油、消防应急灯、大家电、小家电、农用地膜、卫浴产品、防爆灯具、电线电缆、一次性塑料餐具、非医用口罩、水泥、消防产品、智能产品等17种产品,共计801组样品,其中生产领域231组,流通领域570组。
二、抽查结果分析
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一)车用柴油。本次抽查共抽取了100组样品,均在流通领域。经检验,合格97组,合格率为97%。不合格项目为闪点(闭口)和硫含量。
(二)车用尿素。本次抽查共抽取了20组样品,均在流通领域。经检验,合格20组,合格率为100%。
(三)车用压缩天然气。本次抽查共抽取了10组样品,均在流通领域。经检验,合格10组,合格率为100%。。
(四)液化石油气。本次抽查共抽取了21组样品,均在流通领域。经检验,合格21组,合格率为100%。
(五)车用汽油。本次抽查共抽取了200组样品,其中生产领域1组,流通领域199组。经检验,合格198组,合格率为99%。不合格项目为甲醇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
(六)消防应急灯。本次抽查共抽取了20组样品,其中生产领域1组,流通领域19组。经检验,合格16组,合格率为80%。不合格项目为导体电阻试验。
(七)大家电。本次抽查共抽取了17组样品,均在生产领域。经检验,合格17组,合格率为100%。
(八)小家电。本次抽查共抽取了13组样品,均在流通领域。经检验,合格12组,合格率为92.3%。不合格项目为保温能耗。
(九)农用地膜。本次抽查共抽取了10组样品,其中生产领域1组,流通领域9组。经检验,合格9组,合格率为90%。不合格项目为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
(十)卫浴产品。本次抽查共抽取了30组样品,均在流通领域。经检验,合格20组,合格率为66.7%。不合格项目为流量均匀性、水嘴水效等级、水嘴水效限定值等。
(十一)防爆灯具。本次抽查共抽取了30组样品,其中生产领域10组,流通领域20组。经检验,合格25组,合格率为83.3%。不合格项目为电气强度。
(十二)电线电缆。本次抽查共抽取了50组样品,均在生产领域。经检验,合格49组,合格率为98%。不合格项目为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和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项目。
(十三)一次性塑料餐具。本次抽查共抽取了50组样品,均在生产领域。经检验,合格50组,合格率为100%。
(十四)非医用口罩。本次抽查共抽取了50组样品,均在生产领域。经检验,合格48组,合格率为96%。不合格项目为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口罩带断裂强力。
(十五)水泥。本次抽查共抽取了30组样品,均在生产领域。经检验,合格30组,合格率为100%。
(十六)消防产品。本次抽查共抽取了70组样品,其中生产领域21组,流通领域49组。经检验,合格64组,合格率为91.4%。不合格项目为灭火剂主要组分含量、最小爆破压力。
(十七)智能产品。本次抽查共抽取了80组样品,均在流通领域。经检验,合格73组,合格率为91.3%。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暂行规定》等,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于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要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对于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对于本次抽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要通过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等方式,主动帮扶企业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2021年车用柴油等17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x
附件2:2021年车用柴油等17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xls
2022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sjfb/jdccsj/spzlgs/146781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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