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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号案例】整形术后入院抢救 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3-12-18 08:25:30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消委网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8日,阮小姐到一整形医院进行脂肪植体手术。在术后观察的第二天,阮小姐出现脂肪栓塞引起心脏衰竭的情况,进入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期间医院两次下达病危通知书。出院后阮小姐与整形医院协商,要求退还手术费用、误工费,以及赔偿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万元。多次协调无果后,阮小姐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下称“省消委会”)投诉。

  接诉后,省消委会立即联系整形医院负责人,对方解释称院方已第一时间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并且认为出现该情况是手术某一环节出现了问题,医院只同意退回该环节的费用9000元。省消委会认为,消费者购买的是整个服务,术后出现问题理应退还全部费用。负责人又辩称没有证据显示入院抢救是因做脂肪植入引起的。省消委会指出,整形医院在手术前应对消费者身体做全面检查,消费者术后观察期间出现问题,作为主刀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整形医院提出退还全部手术费用35980元和部分补偿合计46000元,但消费者认为此方案无法弥补误工及身体损伤。对此,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前往医院开具相关证明。与此同时,整形医院也与其协调到医院进行复查。经过多次协调,整形医院最终同意赔偿和退款共计688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点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以及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本案中,消费者因脂肪植体手术后出现不适而入院抢救,个人人身及财产都遭到了一定的损失。商家第一时间为消费者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但不应推卸后续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是应积极了解跟进,与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在省消委会介入沟通后,商家最终认识到自身责任,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有效化解了纠纷,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扩大,值得肯定。

  (来源:广东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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