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动态 > 国家卫健委发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

国家卫健委发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

发布时间:2023-12-25 09:23:00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肖寒)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切实指导各地持续做好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以及医院党的建设、行风建设、运行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上一轮巡查中反映出的重点问题、短板弱项,形成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23版》)。

  据了解,《工作方案2023版》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重点聚焦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分为三部分。一是公立医院党建方面。主要对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医院文化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等巡查。二是行业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对行风组织建设、行风教育培训、行风机制建设、行风热点问题和公益性保障情况等巡查。三是运行管理方面。主要对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法制建设运行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管理情况等巡查。

  在医院巡查工作方面,分为全面自查、实地巡查、监督整改三个阶段,其中在全面自查阶段,被巡查单位要按照巡查工作方案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在实地巡查阶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组织巡查组开展现场巡查,并将反馈意见书面印发被巡查单位,被巡查单位须按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在监督整改阶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监督被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回头看”、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等,对问题整改跟踪问效。

  关于巡查结果运用。《管理办法》规定“派出巡查组或有相应管辖权的党组织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重视巡查结果运用”,巡查结果要与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服务能力评价、预算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并作为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www.nmg315.com.cn/news/12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