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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强监管 促消费”10条措施助力提振消费信心
发布时间:2023-12-28 14:36:21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办好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和“放心消费粤行动”有关部署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从密切关注市场消费动态、全面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协同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等四个方面提出10项务实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管促进消费。
一是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民生领域典型垄断案件,持续加大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力度。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管,强化民生领域价格收费监管,加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测分析。
二是强化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重点业态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实施质量信用“赋码展示”工程,建立完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库。探索建立向优质企业选派质量技术服务特派员制度,推动企业产品质量从生产符合型向消费适配性转变。
三是强化网络交易行为监管。持续推进“平台合规点亮”行动和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不断深化“优化平台协议规则”工作成果。引导平台企业对照《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合规指引(反垄断)》做好竞争合规管理。落实省局《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全面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过程性和常态化监管,推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操作指南》等文件,强化平台企业精准性合规指导。
四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持以“小切口”贴近“大民生”,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衣食住行”等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认真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有力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是加强消费领域标准建设。建立健全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粤菜师傅、预制菜等消费领域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引领消费结构升级。推动广东传统优势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智能家电、电子产品标准体系,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品牌互联互通。联合港澳研制、公布、实施高质量“湾区标准”,推进“湾区认证”。针对新型消费模式,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发布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
六是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推进“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两项活动,不断提升放心消费“双承诺”商家的数量和质量,加大放心消费街区、商圈、农贸市场等方面的创建力度,促进消费环境的改善。加大活动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七是提升投诉举报处理效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有序、高效处理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投诉举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减少消费市场信息不对称。积极引导经营者依托全国12315平台在线化解消费纠纷,将 12315“五进”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由线下向线上拓展,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推动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八是发挥消委会社会监督作用。依法加强全省各级消委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加强消费调查体察,深挖行业问题,促进整改规范;善用约谈、劝诫、警示、挑战潜规则等手段,加大对不良企业监督力度,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加强消费引导和宣传教育,创建或共建更多领域消费教育基地,开展惠民促消费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向社会传递消费正能量。
九是加大消费者司法保护力度。加大支持消费者诉讼力度,适时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扩大公益诉讼工作成果。探索“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维权模式,制定支持消费者诉讼和集体诉讼制度规定。
十是深化粤港澳消费维权合作。建立省级、市级及区域间多层次合作框架,探索建立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视频调解、纠纷仲裁等机制。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实现三地消费投诉“一网转办”。适时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深化粤港澳三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交流与协作。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有效举措,积极探索有效做法,不断强化消费领域综合监管,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dt/xwfbt/content/post_4306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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