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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自治区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6:44:09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告》(2023年第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等12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标准资源服务研究所(邮编:830011,来稿请注明“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404776394@qq.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991-2817372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4年1月20日。反馈意见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阿力玛斯

  联系电话:0991-2817372

  

  附件:

  附件1:《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文本

  附件2:《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3:征求意见表

  

  

  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2023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312/e7075749f60644deae0363e7977369f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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