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关于《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自治区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自治区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6:44:09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第一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告》(2023年第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等12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标准资源服务研究所(邮编:830011,来稿请注明“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404776394@qq.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991-2817372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4年1月20日。反馈意见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阿力玛斯

  联系电话:0991-2817372

  

  附件:

  附件1:《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文本

  附件2:《布鲁氏菌病临床实验室监测与评估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3:征求意见表

  

  

  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

  2023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312/e7075749f60644deae0363e7977369f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