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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06 10:34:34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3〕21号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4576090009

  住所(住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何朴

  超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普通话测试报名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

  没收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的1440元;

  并处罚款73680元

   

  主动履行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12月15日

  2

  新市监处罚〔2023〕22号

   

  新疆文化艺术学校自立项目收费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3133946612

  住所(住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662号

   

  耿亮

  自立项目收取军事化管理费、磨损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自立名目滥收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给予行政处罚。

  并处罚款27996元。

  主动履行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01/de902e22a6824d7ead6f57bd15765f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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