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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全国12315平台 投诉举报咨询情况数据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6 14:36:24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内蒙古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74817件,同比增长15.12%。其中,投诉142668件,占总量的38.06%,同比增长27.21%;举报32501件,占总量的8.67%,同比增长12.60%;咨询199648件,占总量的53.27%,同比增长8.17%。涉及争议金额3.02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47.84万元。截至2024年1月4日投诉举报已办结169674件,办结率96.86%。

  

  2023年全区12315接收量同期对比图

  各盟市处理情况统计表(单位:件)

  序号

  单位

  投诉

  举报

  咨询

  小计

  1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9142

  11320

  1

  60463

  2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5331

  4682

  28921

  58934

  3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4102

  4095

  44

  18241

  4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098

  2293

  4610

  17001

  5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213

  2331

  2477

  15021

  6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995

  2012

  34

  10041

  7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516

  557

  5950

  10023

  8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955

  896

  3961

  9812

  9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721

  2185

  93

  7999

  10

  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5392

  809

  51

  6252

  11

  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3699

  819

  1

  4519

  12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1279

  213

  11

  1503

  13

  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10

  241

  1

  1252

  14

  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

  39

  263

  416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1

  9

  153230

  153340

  

  合计

  142668

  32501

  199648

  374817

  处理总量排前三位的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各项数据中,投诉、举报处理量排前三位的均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乌海市等地区的消费群体较大、消费市场较活跃,产生的消费纠纷也较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较强。

  全年处理量按月份统计表(单位:件)

  指标

  投诉

  举报

  咨询

  小计

  1月

  7583

  1179

  12833

  21595

  2月

  9194

  2035

  13556

  24785

  3月

  12734

  3019

  18990

  34743

  4月

  10205

  2280

  14839

  27324

  5月

  11445

  2531

  16668

  30644

  6月

  11176

  2315

  17199

  30690

  7月

  13904

  3183

  18063

  35150

  8月

  13964

  2809

  17933

  34706

  9月

  12977

  2746

  16912

  32635

  10月

  12213

  3233

  16130

  31576

  11月

  15521

  4382

  17238

  37141

  12月

  11752

  2789

  19287

  33828

  合计

  142668

  32501

  199648

  374817

  

  全年处理量月份走势图

  从全年各月受理量走势看,1月份正值春节期间,全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消费环境日趋平稳和健康,各项数据较小;3月份受“3·15”活动的影响,消费者希望在3·15期间维护自身消费权益、解决消费纠纷,各项数据大幅增长;4月份以后数据总体趋于平稳。7、8月份正值暑假期间,外出活动消费增长、学生大多参加培训班,导致投诉相对较多;11月份受网购节日影响,实体店也纷纷推出优惠打折活动,投诉举报量增长明显;12月份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依托自治区本级12315热线公开征集供热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线索,咨询量大幅增长。

  二、投诉情况数据统计

  全年共接收消费者投诉142668件,同比增长27.21%。其中,涉及商品类80037件、涉及服务类62631件。共涉及争议金额3.02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47.84万元。截至2024年1月4日投诉已办结138219件,办结率96.88%。

  按消费类别划分见表(一)、(二):

  (一)涉及商品类(单位:件)

  商品分类

  接收量

  (件)

  受理量(件)

  争议金额

  (万元)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食品

  36471

  21202

  230.79

  81.71

  服装鞋帽

  7528

  7474

  252.88

  131.77

  交通工具

  5725

  5744

  5549.38

  1883.7

  家居用品

  4332

  4298

  1161.35

  527.23

  通讯产品

  3237

  3201

  536.38

  174.35

  装修建材

  2955

  2923

  712.52

  216.86

  首饰

  2683

  2660

  694.11

  308.3

  家用电器

  2617

  2591

  532.25

  234.6

  药品

  1676

  1637

  64.02

  34.34

  房屋

  1303

  1271

  9332.02

  309.88

  农资用品

  1127

  1120

  1171.53

  342.22

  化妆品

  1085

  1058

  36.58

  14.85

  五金交电

  835

  825

  430.74

  20.83

  宠物及宠物用品

  773

  761

  24.12

  5.85

  燃料

  677

  674

  70.61

  27.39

  计算机产品

  673

  665

  101.83

  44.09

  儿童用品

  648

  643

  20.3

  7.96

  文化运动用品

  398

  392

  92.2

  5.09

  医疗器械

  363

  356

  34.06

  17.42

  计量器具

  328

  323

  6.97

  2.85

  卫生用品

  285

  275

  5.64

  2.89

  烟

  270

  265

  4.72

  3.16

  智能设备

  181

  179

  31.94

  19.1

  出版物

  162

  162

  3.93

  0.94

  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电磁兼容)

  155

  152

  0.43

  0.01

  特种设备

  154

  154

  102.04

  87.23

  危险化学品

  91

  90

  30.48

  4.14

  布料毛线

  86

  84

  3.36

  1.77

  照摄像产品

  66

  66

  5.14

  3.28

  纤维及其制品

  42

  41

  0.83

  0.35

  消防产品

  22

  21

  0.18

  0.05

  殡葬用品

  16

  16

  4.74

  0.86

  救生设备

  9

  9

  0.01

  0.01

  其他商品

  3064

  3037

  378.87

  130.29

  合计

  80037

  64369

  21626.95

  4645.37

  商品类投诉同比增长34.05%。投诉量排前五位的商品大类分别是食品36471件、服装鞋帽7528件、交通工具5725件、家居用品4332件、通讯产品3237件。

  

  投诉量排前五位商品大类占商品类投诉总量比例饼状图

  投诉量排第一的食品类36471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45.57%。此类投诉中,普通食品28241件、酒和饮料4043件、食用农产品3209件、食品相关产品365件、保健食品360件、婴幼儿配方乳粉236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7件。投诉主要反映产品质量和价格问题。

  投诉量排第二的服装鞋帽类7528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9.41%。此类投诉中,鞋2777件、外衣1711件、裤子973件、T恤394件、裙子373件、毛衫239件等。主要问题是鞋开裂开胶、服装褪色变形、商家不履行“三包”规定及售后责任争议等。

  投诉量排第三的交通工具类5725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7.15%。此类投诉中,汽车及汽车零部件4461件、摩托车助力车808件、自行车及其零部件450件等。反映比较集中的是汽车购车相关的合同争议,汽车“三包”及售后维修,汽车零部件质量问题等。

  投诉量排第四的家居用品类4332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5.41%。此类投诉中,家具2355件、厨房用品449件、眼镜382件、日杂用品348件、钟表304件、箱包176件床上用品159件等。主要投诉问题是商品质量争议、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商品、售后义务争议及订(定)金退还。

  投诉量排第五的通讯产品类3237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4.04%。此类投诉中,移动电话及配件3019件、固定电话22件、对讲机6件等。投诉反映较多的是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

  全年商品投诉热点前十位为普通乘用车3367件、手机2703件、米面及其制品(自制)2022件、肉制品(自制)1723件、运动鞋1392件、肉干类1283件、灭菌乳993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892件、普通住宅822件、面包797件(接收量中所有的“其他”不计入排名),共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19.98%。

  (二)涉及服务类(单位:件)

  服务分类

  接收量(件)

  受理量(件)

  争议金额

  (万元)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销售服务

  14349

  14266

  1877.87

  562.75

  餐饮和住宿服务

  13504

  13379

  451.86

  129.41

  教育培训服务

  6075

  6006

  1680.2

  453.63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4025

  3967

  498.23

  118.68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3911

  3864

  280.51

  86.51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2992

  2978

  511.91

  218.62

  专业技术服务

  1846

  1824

  175.82

  47.17

  中介服务

  1448

  1438

  166.38

  32.22

  邮政服务

  1330

  1328

  15.85

  2.47

  卫生保健社会福利

  1085

  1069

  136.98

  31.68

  旅游服务

  1057

  1015

  41.05

  8.31

  房屋装修服务

  1042

  1029

  1620.41

  338.67

  洗涤染色服务

  1016

  1012

  17.19

  7.02

  租赁服务

  938

  935

  52.22

  16.2

  物业服务

  719

  716

  359.38

  122.14

  交通运输服务

  635

  621

  7.72

  2.7

  电信服务

  628

  614

  3.85

  2.2

  公用事业服务

  539

  533

  15.5

  2.39

  互联网服务

  520

  501

  19.87

  4.82

  停车服务

  453

  449

  24.41

  1.17

  金融服务

  255

  251

  20.33

  2.25

  社会服务

  243

  241

  19.97

  4.75

  社会团体服务

  85

  83

  3.57

  1.48

  行政事业性服务

  69

  69

  0.05

  0

  传媒业服务

  37

  37

  1.56

  0.33

  农林牧渔服务

  33

  33

  3.97

  0.35

  丧葬服务

  5

  5

  0.21

  0.01

  其他服务

  3792

  3659

  566.62

  104.54

  合计

  62631

  61922

  8573.49

  2302.47

  服务类投诉同比增长19.43%。投诉量排前五位的服务大类分别是销售服务14349件、餐饮和住宿服务13504件、教育培训服务6075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4025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3911件。

  

  投诉量排前五位服务大类占服务投诉总量比例饼状图

  投诉量排第一的销售服务14349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2.91%。此类投诉中,预付卡服务9848件、零售服务1592件、预售服务528件、互联网直销服务489件、订购服务422件、优惠卡销售服务352件等。主要问题是经营者擅自改变服务内容和场所等合同约定事项、经营者停业后逃避预付款退还义务等。

  投诉量排第二的餐饮和住宿服务13504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1.56%。此类投诉中,餐饮服务8885件、住宿服务4619件。主要问题集中在用餐及入住环境卫生、格式合同、宣传与实际不符、预付消费纠纷等方面。

  投诉量排第三的教育培训服务6075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9.70%。此类投诉中,技能培训服务4230件、高等教育服务914件、初等教育服务816件、中等教育服务115件。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成人技能培训及儿童教育培训课程时间调整、师资力量不足、合同无法履行、停课停业等,导致退费退款纠纷情况较为突出。

  投诉量排第四的美容美发洗浴服务4025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6.43%。此类投诉中,美容美发服务2656件、洗浴按摩服务1369件。主要问题集中在虚假宣传夸大服务效果、消费者接受服务后产生不良反应,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且停止营业后拒绝退还预付卡、会员卡款项等消费纠纷。

  投诉量排第五的文化娱乐体育服务3911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6.24%。此类投诉中,健身服务1718件、参观游乐服务1186件、放映服务616件、表演艺术服务359件、图书馆档案馆服务28件、博彩服务4件。主要问题集中在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服务内容、场所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事项,经营者停业后逃避预付款退还义务等。

  服务投诉热点前十位为预付卡服务9848件、餐馆服务5908件、宾馆住宿服务4407件、零售服务1592件、应试培训服务1030件、汽车修理服务1011件、个人写真摄影服务988件、驾驶培训服务930件、旅游中介服务871件、干洗服务716件(接收量中所有的“其他”不计入排名),共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43.59%。

  

  投诉接收情况按所涉及问题分类图

  按所涉及问题分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履行合同约定、不履行三包义务、价格投诉、存在安全隐患、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举报情况数据统计

  全年共接收举报32501件,同比增长12.60%。其中,涉及商品类16203件;涉及服务类16298件。截至2023年1月4日举报已办结31457件,办结率96.79%。

  举报接收量排前五位的商品、服务分类表:

  项目

  排序

  商品

  服务

  类别

  举报

  接收量

  类别

  举报

  接收量

  1

  食品

  8719

  餐饮和住宿服务

  4559

  2

  药品

  1090

  销售服务

  2579

  3

  化妆品

  848

  卫生保健和社会福利

  2428

  4

  家居用品

  678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1150

  5

  服装鞋帽

  568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678

  商品类举报中,食品类以8719件排在首位,占商品类举报的53.81%,同比增长45.39%。举报主要涉及餐饮食品、肉制品、饮料、乳制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粮食加工品、酒类等,主要涉及广告、价格、质量、商标、缺斤短两等问题。其他举报较多的商品包括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中西成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日杂用品、中成药、商品房、电梯、烟草等,主要涉及质量、价格、无照经营、商标、违法广告等问题。

  服务类举报中,餐饮和住宿服务类以4559件居首位,占服务类举报的27.97%,同比增长45.65%。举报的主要问题是质量、安全、无照经营等。其他举报较多的服务主要涉及医院服务、零售服务、美容美发服务、整形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参观游乐服务、技能培训服务、洗浴按摩服务等,主要问题是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宣传、服务质量差和欺诈消费者。

  

  举报接收情况按所涉及问题分类图

  按所涉及问题分类,违反食品安全标准、广告、价格违法及违规收费行为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违反登记管理行为、计量违法行为及药品问题等较突出。

  四、咨询情况数据统计

  2023年共接收咨询199648件,同比增长8.17%,其中涉及市场监管系统17254件,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分别为:投诉举报处理11103件、产品(商品)质量792件、服务消费监管693件、食品监管250件、网络交易监管218件等,消费维权知识73635件。涉及其他部门的咨询主要涉及卫生、旅游、交通运管、邮政、税务、供暖、供水、供电、物业、房产等。

  五、总体分析建议

  (一)2023年全区接收消费者诉求总量同比明显增加

  2023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的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明显增加,较上年同比增长15.12%,其中投诉同比增长27.21%,举报同比增长12.60%,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全面放开后,经济复苏势头向好,消费者购物消费欲望上升,日常购物、旅游、外出活动明显增多,致使相关投诉举报增多;二是自治区12315接线平台执行24小时人工值守,保障投诉举报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登记分拨;三是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可以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及APP等多渠道向全国12315平台提交投诉举报信息,投诉举报的自主性、便捷性提升。

  (二)加大对商品服务投诉举报的监管力度

  2023年商品大类投诉中,投诉量排在前5位的商品大类与去年略有不同,食品类投诉始终稳居首位,同比增长57.51%,涉及主要问题是食品过期、变质、异物、虚假宣传、价格及食品成分违反国家标准等;通讯产品上升至第五位,同比增长56.30%,涉及主要问题为屏幕、电池等硬件问题以及维修质量、收费和售后服务态度等。

  2023年服务大类投诉中,投诉量排在前5位的服务大类与去年基本相同,销售服务投诉仍居首位,同比减少9.38%,主要问题为经营者擅自改变服务内容和场所等合同约定事项、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服务费纠纷、经营者停业后逃避预付款退还义务等;、餐饮和住宿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仍排在第二至第五位,均有不同幅度增长,同比增长分别为57.92%、1.06%、35.43%、43.05%。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市场经营主体和场所的监管力度,特别是针对产品质量、价格和流通渠道的正当性及合法性、经营主体的广告宣传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做好日常监管和整治,及时解决群众面临的消费难题,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三)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和经营者自律意识

  自治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始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来抓。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维权渠道不断畅通,消费者投诉更加便捷。市场监管部门应通过“月月3·15”“五进”等线下活动和互联网平台等渠道,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同时,通过与传统媒体、新媒体协作,积极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在重点消费领域开展消费体察、调查及消费监督工作,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意识。

  注:告数据来源于全国12315平台

  


原文链接:http://www.nmg315.com.cn/12315/1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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