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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1-31 02:28:22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积极开展执法稽查工作,严厉打击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机动车检测站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3年11月29日,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库车市牙哈镇虽润勒克村1组的某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站内检测报告抽查比对过程中发现,6份车辆环检报告签字笔迹明显不同。经核查,环检报告授权人张某本人签的字是由原该站副站长任某某代签的;环检报告授权人王某某本人签的,是蒋某代签的。当事人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

  二、哈密市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3年9月11日,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位于伊吾县工业园区的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对车牌号新L300**的货车检测时未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规定的项目开展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检测、对新L68**挂危化品车开展逆反射系数测量时无检测设备。经查,该公司逆反光系数测量设备于2023年8月31日前送计量机构进行校准,其间在无检测设备情况下对新L68**挂危化品车开展逆反射系数测量。当事人上述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三、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3年12月6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克拉玛依区国道的克拉玛依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调阅检验视频资料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出具的1份编号为65020023070130984010*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和方法进行检验。经核查,确定系检验人员工作遗漏所致。当事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塔城地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3年9月19日,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乌苏市公安局《关于近期乌苏市辖区内检测机构涉嫌为检验不合格车辆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单情形的通报》文件,内容涉及乌苏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车辆信息共3条。经核查,通过查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系统中该公司上传的货车、半挂牵引车的检测原始图片资料及监控视频回放,发现上述三辆车均有同轴轮胎花纹不一致情况,现场调取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各1份,三份报告人工检测部分中车辆外观检查轮胎判定合格,确认该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情况属实。该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摩托车检验资质出具摩托车检测合格报告检测单案

  2023年9月17日,霍尔果斯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公安局转办线索,霍尔果斯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摩托车检验资质出具摩托车检测合格报告检测单。经调查,霍尔果斯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共计出具虚假报告单18份。当事人出具虚假报告单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霍尔果斯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六、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1年11月1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哈密市火石泉的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及2021年10月9日出具的7份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65220021100989368030*、65220021100935345010*、65220021100098412032*、65220021080521610259*、65220021080597435020*、65220021080595823010*、65220021080598496010*)中,授权签字人签字为韩某。经查,2021年8月5日、10月9日两天该公司授权签字人韩某外出办事不在岗。当事人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七、伊犁州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3年7月28日,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新源县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未实施真实检测的情况下,主观故意伪造、变造原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01/e10c3b0e60e24d9ba26ebc650b1bfb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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