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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发布时间:2024-02-06 03:23:51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1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个体工商户数量巨大、点大面广、利益诉求多元化、发展水平差异化的特点,部署采取个性化措施进行分型分类和精准帮扶,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各类扶持资源的有效性,着力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

  《指导意见》提出,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发展型”“成长型”三种类型,实施针对性扶持举措。在分型基础上,开展“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选拔和认定,支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同行业、同类型经营主体更好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构建分型帮扶政策体系、加大分类培育力度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从增强个体工商户发展内生动力、突出党建引领发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作出了部署。同时,提出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指导意见》还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总体方案(试行)》作为附件,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的具体标准、方法和程序,为政策落实提供保障。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当前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7.4%,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全年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同比增长11.4%。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政策落地落实,共同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指导各地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标准,建成全国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名录”,发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出台更为精准的政策措施,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持续完善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不断完善“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各项服务措施,举办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加大对优秀个体工商户的激励和宣传力度,为个体工商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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