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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3-24 07:30:30 作者:佚名 来源: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预防和减少春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关于2024年春季食品消费提示如下:

   一、预防发霉甘蔗中毒

   春季是甘蔗的畅销季节,在购买和食用时一定要选择色泽新鲜的,“清明蔗 毒过蛇”,霉变的甘蔗含有神经毒素,易损伤人体中枢神经系统。食用霉变甘蔗会导致食用者出现呕吐、头晕、头疼、视力障碍,进而四肢僵直等现象,严重可导致昏迷、呼吸衰竭、死亡。质软、变色、酒味、长毛、红心的甘蔗都不建议吃。

   二、预防香椿中毒

   立春过后,属于春天的野菜也悄悄探出头,“蔬菜中的昙花”——香椿,莫过于是早春时节最独特的味道。香椿除了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外,还含有大量亚硝酸盐,易引发中毒。为确保食用安全性,需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选择最嫩、最新鲜的香椿芽(其亚硝酸盐含量较低);二是焯烫一分钟,可去除85%以上的亚硝酸盐;三是食用香椿适量即可,不要贪吃!

   三、预防发芽土豆中毒

   春天到来,适宜的温度是马铃薯发芽的最佳条件,土豆表面会长出绿芽。未成熟马铃薯和发芽马铃薯含龙葵碱较高,进食后极易中毒。食用后数10分钟或数小时之内即可发病,患者首先感到咽喉部瘙痒、烧灼,上腹部烧灼、发热或疼痛,并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建议市民购买时要适量,为防止发芽应注意把马铃薯储藏在低温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

   四、预防鲜黄花菜中毒

   鲜黄花菜里含有秋水仙碱,进入人体后被氧化成有毒的氧化二秋水仙碱。可导致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等症状,严重者可有血便、血尿或无尿。食用鲜黄花菜前一定要先经过处理,可以将鲜黄花菜在开水中烫煮一下,然后用清水充分浸泡、冲洗,使秋水仙碱最大限度地溶于水中,此时再行烹调,可保安全食用。食用鲜黄花菜,每次不宜多吃。

   五、预防春笋中毒

   随着春笋上市,春笋因其鲜嫩可口深受人们喜爱,然而春笋中含有难溶性草酸,食用过多易诱发哮喘等老慢支疾病、过敏性鼻炎、皮炎等,尤其是老人、儿童不宜多吃。若用笋片、笋丁炒菜,要先用开水把笋烫5-10分钟,然后再配其它食物炒食。这样既可高温分解大部分草酸减少弊端,又能使菜肴无涩感,味道更鲜美。同时,吃笋时尽量不要和海鱼同吃,避免食物中毒。

   六、预防鲜木耳中毒

   春季是南方木耳疯长的季节,但新鲜木耳含有一种卟啉类光感物质,人食用后,会随血液循环分布到人体表皮细胞中,受太阳照射后,会引发日光性皮炎。这种有毒光感物质还易被咽喉黏膜吸收,导致咽喉水肿。建议不要采食鲜木耳。

   七、预防发酵米面食品中毒

   在家庭自制谷类发酵制品时,因谷物需要长期在水中浸泡,容易产生大量米酵菌酸毒素,引起严重的食物中毒和死亡。且由于米酵菌酸毒素耐热性极强,煮沸或用高压锅121℃蒸煮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中毒后无特效药,因此预防尤为重要。 常见易引发中毒的发酵食品有:发酵玉米面、酸汤子、糯玉米汤圆粉、玉米淀粉、发酵糯小米、吊浆粑、糍粑、醋凉粉、湿米粉等。建议非必须不自制以上食品。若一定需要自制谷类发酵食品,务必勤换水、通风干燥、保持卫生,一旦发现食品出现绿、粉、黑等各色霉斑或异味,切记不能食用。磨成的湿粉尽快干燥,防止霉变。如果是购买品牌生产的发酵类食物,建议低温储存且在保质期内食用。

   八、预防四季豆中毒

   四季豆又名刀豆、芸豆、扁豆等。四季豆是一种非常普通的蔬菜,生的四季豆中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毒素。皂甙对人体消化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可引起出血性炎症,并对红细胞有溶解作用;红细胞凝集素会引起进食者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甚至会引起死亡。这两种成分在四季豆煮熟煮透时被破坏。烹调加工四季豆时,必须充分加热,彻底煮熟焖透,使豆棍由支挺变为焉弱,颜色由鲜绿色变为暗绿,吃起来无豆腥味,切忌急火短时嫩炒。

   九、预防野生菌中毒

   春季是毒蘑菇生长旺盛,引起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一些毒蘑菇与食用菇没有明显区别,仅凭肉眼难以鉴别,容易因误食而造成食物中毒,误食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死亡率极高。目前还没有简易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学方法,依据民间流传的“经验”,并不能避免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所以,提醒广大市民,不采、不买、不食野生蘑菇,警惕野生菌中毒,千万别做“菇勇者”!

   十、预防腌制蔬菜中毒

   春节前,人们常有腌制咸菜、酸菜等习惯,腌制过程中会加入大量的盐。随着储存时间增加和春季气温的升高,酸菜、咸菜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也会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颜色过深的酸菜或咸菜,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

   十一、预防变质食物引发食物中毒。

   各地及各相关部门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料,彻底清除卫生死角,严防变质食品引发食物中毒。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处 宣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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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ztx/cjxxx/202403/t20240322_33259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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