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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不建议儿童使用喷雾型防晒化妆品

发布时间:2024-04-18 07:54:20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随着天气渐热,防晒化妆品成为消费者日常高频使用的产品。防晒“喷雾”化妆品因其形式新颖,使用方便,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4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安全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提示,不建议儿童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尤其是小年龄儿童、过敏体质儿童,这类化妆品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按照产品剂型分类,化妆品可以分为膏霜乳、液体、粉剂、喷雾剂、气雾剂等剂型。市场上常见的防晒“喷雾”化妆品,一般可分为喷雾剂型和气雾剂型两类,不同之处在于是否含推进剂。喷雾剂型化妆品不含推进剂,主要依赖机械压力泵产生的压力差喷出喷雾,喷出的“雾”一般液滴(颗粒)较大。气雾剂型化妆品含有推进剂,主要依赖推进剂喷出时由液态变为气态产生的推动力喷出喷雾,喷出的“雾”一般液滴(颗粒)更小,这类产品包装多采用金属罐。

  国家药监局提醒,防晒“喷雾”化妆品不当使用主要有两方面的安全风险:一是吸入风险。消费者在皮肤上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时,可能会无意中吸入喷出的液滴,这些液滴可能包含防晒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香料、防腐剂等各类化妆品原料,在狭小密闭空间中密集使用时,比如:在车窗关闭的汽车内,可能造成短时间内大量吸入,从而可能引发健康风险,尤其是对气道敏感度较高的过敏体质儿童,容易诱发剧烈咳嗽或喘息发作。与喷雾剂型化妆品相比,气雾剂型化妆品由于喷出的液滴相对更小,因此在使用时吸入风险相对更大。二是易燃易爆风险。由于气雾剂型产品中使用的推进剂可能是丁烷、丙烷等易燃物质,且处于液化的高压状态,遇火源易发生爆燃事故。因此,防晒“喷雾”化妆品在使用和存放时需要关注防火防爆的问题。

  根据2023年8月31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的《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规定,“不建议儿童使用喷雾型防晒化妆品,如必须使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吸入风险,在使用方法中标注‘请勿直接喷于面部’‘避免吸入’等类似警示用语”。

  国家药监局不建议儿童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尤其是小年龄儿童、过敏体质儿童,这类化妆品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由于儿童各方面发育尚未完全,呼吸控制能力较弱,再加上儿童心智尚未健全,在使用防晒“喷雾”化妆品过程中更易出现不慎入鼻、入口、入眼等现象,引发健康风险。如必须使用时,家长可以将该产品喷于手掌后,再涂抹于儿童皮肤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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