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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五一”假期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01 17:18:38 作者:佚名 来源: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省各旅游经营者:

  为规范全省“五一”假期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价格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现就规范“五一”假期旅游景区、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市场价格秩序通告如下。

  一、依法合规经营。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抵制“天价”等不合理价格行为发生,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严格明码标价。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明确、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恪守法律底线。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超过政府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严禁对已生效订单单方毁约或擅自提价,严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其他行为。

  四、防范法律风险。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实施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以下罚款。

  五、遵守商业道德。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商业文化,以义取利,义利相兼,守信践诺,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打造良好商业口碑,共同维护“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scjgj.shanxi.gov.cn/zwgk/jgfl/gstg/202404/t20240424_95445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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