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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开展 党纪学习教育第4次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24-05-28 19:54:45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5月24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4次集中学习,全体人员参加。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版)解读之准确把握<条例>总则修订的重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4-76条,及《求是》杂志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评论员文章。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严的基调,强化系统观念,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总则是党内法规的基础部分,具有统领性。我们要深入领会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条例》总则修订的重点,带动分则各项纪律的学习理解,不折不扣贯彻《条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会议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继续坚持逐章逐条学,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使《条例》成为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紧密联系实际学,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及时发现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整改措施;要抓好以案促学,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中心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抓好以训助学,加强对《条例》的解读和培训,帮助中心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推动中心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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