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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正式颁布,鼓励支持外商投资性公司再投资和内外资企业类型转变

发布时间:2024-06-16 00:05:32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备受瞩目的《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确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北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为基础,通过地方立法细化措施,为外资企业在京投资与运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也彰显了北京以法治化手段推进更深层次开放的决心与行动。

  《条例》明确提出,北京将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并确保这些投资性公司在京投资设立的企业能够享受到与外商投资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条例》还特别强调,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发生变化等原因申请变更企业类型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给予登记,为内外资企业类型转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依据《条例》,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办理流程,在原有“外国(地区)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六类证件持有人、京津冀三地外国(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互认长效机制等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宽外国投资者身份认证数据对接验证机制和异地主体资格互认机制,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登记注册服务,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国际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scjgdt/202406/t20240614_3712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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