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6 03:37:04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要求,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经综合研判形成清理结果(27件继续有效、1件拟修改、5件失效、2件废止),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市(州)局、省局各处室(单位)要对照清理结果,做好有关配套文件清理和工作衔接。废止、失效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拟修改文件应按要求推动修订工作,在修订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文件,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修订或调整;对继续有效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提出意见报省局法规处。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备注 |
1 |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川质监发 〔2018〕26号 | 失效 | |
2 |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印发《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和仲裁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川知发 〔2018〕49号 | 失效 | |
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 川市监发 〔2021〕65号 | 失效 | |
4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川市监发 〔2021〕84号 | 失效 | |
5 |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川知促发〔2021〕35号 | 失效 | |
6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质量对标提升达标产品认定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发 〔2019〕99号 | 废止 | |
7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 川市监发 〔2020〕40号 | 废止 | |
8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行政约谈的实施意见 | 川市监发 〔2021〕72号 | 拟修改 | |
9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 川市监发 〔2020〕50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6月 |
10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 | 川市监发 〔2020〕98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6年1月 |
11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四川省景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发 〔2021〕89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 |
12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 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发 〔2021〕91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 |
1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 〔2022〕1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7年7月 |
14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发《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 〔2022〕2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4年8月 (即将届满) |
15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 关于印发《四川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 〔2022〕3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4年9月 (即将届满) |
16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 〔2022〕4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 |
17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 〔2022〕5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 |
18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 〔2022〕6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月 |
19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 〔2022〕7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月 |
20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天府名品”品牌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1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2月 |
21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乙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细则(试行)》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2 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4月 |
22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 承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3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4月 |
2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4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6月 |
24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5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5年9月 |
25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6 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 |
26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项目及发证机关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7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 |
27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8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 |
28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9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 |
29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10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2月 |
30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指南》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11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8年12月 |
31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3〕12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6年1月 |
32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天府名品”标准建设工作细则》 《“天府名品”认证工作细则》《“天府名品”品牌标识授权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4〕1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9年3月 |
3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中适用“较低数额罚款”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4〕2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9年3月 |
34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散装食品销售标签标识规范》《四川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标签标识规范》《四川省食品销售凭证规范》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4〕3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9年4月 |
35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 川市监规发〔2024〕4 号 | 继续有效 | 有效期至2029年4月 |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4/6/3/375a4d1b5c3040e3acda6d155ee02fc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