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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室消杀除尘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03:37:46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相关要求,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室为做好一年两次的档案库房清洁,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清洁项目供应商,作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室清洁项目服务单位。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室消杀除尘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西府北街1号院

  费用:2万元。

  需求:为1~2楼档案库房和办公区(总面积754平方米)的地面、墙壁(含外墙)、屋顶以及房内的设施设备除尘,达到清洁卫生标准;为库房内空气消杀,去除甲醛等异味。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时间另行商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1.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不属于其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工作要求

  1.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培训,要求规范操作、安全措施到位,并应遵守采购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现场监督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工人施工安全及因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2.保密要求: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员工进行档案保密安全教育。员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规,严防泄密现象发生。供应商应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如造成档案丢失、损失、泄密,供应商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要求清洁过程使用的设备必须质量合格,并确保能正常使用,无损坏,员工不能违规操作。必须确保档案和设备安全。如工作中对档案、设备造成损坏,将承担一切后果。

  4.使用全新清洁用具,不同位置使用的清洁用具必须区分。对于已存放档案的密集架内采用吸尘和干毛巾擦,未存放档案的密集架以及所有密集架的外立面采用吸尘和湿毛巾擦。

  5.清洁后验收标准。采购方工作人员用白手套摸擦地板、密集架、设备等位置是否还存在灰尘。对库房设备进行开机检验,检查能否正常使用。

  四、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档案中心(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3号楼3315室)。

  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其中(1)为原件,(2)(3)为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需盖单位鲜章。

  售价:不收费。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时间:2024年6月20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档案中心。

  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档案中心(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3号楼3315室)。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文件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项目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s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档案中心

  通讯地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86607725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用书面形式提交至比选人。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4/6/17/63a5214453694dc192a67e09009fde0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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