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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应如何选择

发布时间:2024-06-30 01:17:30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业秘密和专利都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创新成果,同属知识产权范畴。广大经营主体对于新研发的技术成果,是申请专利,还是采取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经常存在困惑。那么,专利和商业秘密保护应如何选择?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以下建议可供借鉴参考。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由于经营信息不属于专利权保护的客体,因此只能通过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技术信息:包括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应结合以下因素考虑选择合适的保护策略。

  ☆适合以专利保护的情形:

  1.技术信息在商业产品、服务中易为公众所接触;

  2.客户不愿签署保密协议;

  3.有可能对外进行许可;

  4.相关技术人员流动性高;

  5.法律法规或政府机关要求公开技术信息;

  6.可以预见或已经存在与外部的合作关系;

  7.竞争对手很有可能通过反向工程或自主研发在未来研发出相同的技术。

  ☆适合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情形:

  1.信息无法通过专利或者著作权保护的;

  2.信息是公司的内部信息;

  3.信息在公司内部只有少数员工知晓;

  4.接触该信息的人员都愿意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书的;

  5.竞争者难以破解、模仿和抄袭出同样的技术,也不可能从其他渠道获取同样的技术。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7E1B82EC-A34A-4936-8E44-6EC06EF20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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