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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4-07-12 00:50:44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一是制定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权责清单》。《清单》着重梳理了本级监督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事项,涉及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监督等17项监督事项,从监督依据、实施层级、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责任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厘清行政执法监督边界,为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奠定了基础。

  二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选聘人大、政协、律师和新闻媒体等行业的人员作为省局行风及行政执法监督员,将市场监管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下,为促进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提供了新路径。

  三是组织开展法治建设评价。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指引和评价标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法治建设自查和抽查评价,客观评价法治建设成效,查找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增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精准性,进一步传导法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促进法治建设工作质效提升。

  四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考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全面推行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单制度,强化公职律师依法履职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律服务保障作用,并将业务部门评价作为法律顾问考核指标之一,极大地促进了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分工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加快推进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细化和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B53E2B57-558E-4528-8DFC-625ADDA932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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