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防伪提示 > 租赁手机有风险 “超钱消费”需谨慎

租赁手机有风险 “超钱消费”需谨慎

发布时间:2024-07-31 20:58:29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时下,手机已然成为许多年轻人追逐的时尚单品,但智能手机更新换代较快且价格较高,为迎合年轻消费群体的需求,各大手机租赁网络平台应运而生。可是,租赁手机真的没有风险吗?

  近日,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租赁手机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3月,柳某通过某平台,向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了价值14850元的iPhone15 pro max一部,并签订《用户租赁及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前6个月柳某向该公司每月支付1875元,后6个月每月支付600元,分12期付完。同时规定:若租赁方逾期支付,租赁服务关系将自动转变为买卖合同关系。

  柳某在向该公司支付了2期租金(3750元)后,无力支付剩余租金。某公司遂向柳某主张支付买断款9900元(买断款=买断价-已支付租金-其他费用)。经多次催告,柳某仍未按照合同支付买断款9900元,该公司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柳某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用户租赁及服务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柳某分2期支付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断款共计6500元,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完毕。(蔡依芮)

  法官提醒:

  每月支付少量金额就能用上价格昂贵的新手机,或者购买难度大的“紧俏货”,看似“美好”的手机租赁行为背后,也有着法律风险。一旦无力偿还债务达成一定情形时,租赁人将面临支付买断款的法律后果。

  因此,法官提醒,年轻群体千万不要盲目消费,应考虑个人经济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勿为追赶时尚新潮而陷入债务纠纷。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jy/xfts/202407/t20240730_4457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