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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开展2023年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4-08-10 23:56:59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至10月,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8个月的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围绕校外教育培训、商品房、电动摩托车、医疗美容、月子护理、运动健身、摄影服务等有可能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行业,对经营者提供使用的合同文本、补充协议、服务协议、宣传手册、店堂告示等内容里含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典型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主体65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55人次,收集合同30份。二是配合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对商业类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预付卡办理使用、收退费制度是否存在“霸王条款”,共检查市场主体47家。
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一是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月子护理、运动健身、摄影服务、医疗美容等领域存在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 部分经营者存在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等问题,共检查经营户5家次,现场行政指导5次,推广合同示范文本5家次,引导经营者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对9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情况,及场所内张贴悬挂的各类规章制度、宣传广告中是否存在违规条款等情况。因行业主管部门已普遍推广使用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本文,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召开行政指导会。9月14日,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召开母婴保健护理行业合同格式条款行政指导会。重点向各母婴保健护理行业经营者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各经营者的合同文本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逐一指正,与经营者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督促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母婴保健护理行业合同签约行为,预防和减少合同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共对7家经营主体进行行政指导。
查处合同违法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使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得到遏制。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件,罚款2.1万元。
征集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
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电梯内电子屏广泛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格式条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2023年3月起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向社会公开征集合同格式条款活动,对收到的投诉立行检查,并对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持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加大推广合同示范文本。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广大经营者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通过推荐使用示范文本减少因签约不当造成的合同纠纷。
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利用日常检查、宣传日活动等契机,依托微信公众号、网络等渠道,认真指导经营者正确订立合同、履行合同,讲解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危害后果,提示经营者、企业法务部门加强对内部合同条款的审查,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格式条款公示制度。发放《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宣传资料200余份;公众号发布《消费领域典型的霸王条款》《<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7月起施行》《阿拉善盟对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说“不”!》等法律法规宣传16条次。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jcdt/202311/t20231121_2414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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