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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24-08-10 23:32:36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统一大市场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对照全市重点任务清单,立足我局职能,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围绕创建国家、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目标,对市场监管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市级办理国抽后处理案件,规范、指导、协调和监督基层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侧重办大案、抓专项、查办跨区域案件,进一步加强柔性执法,严格做好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2件,均运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予以处罚。

  二是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长效体制机制。成立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系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更新维护全市个体经营户名录库189275户,配合相关单位核查82户异常企业数据信息,截至目前开展了全市7万余户次市场主体数据库的核查工作。

  三是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公平竞争审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清理工作,共印发4期《关于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清理工作的提示函》,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共清理文件50份,其中继续有效文件32份,废止13份,修订5份;持续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等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342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621家,全系统共结案6件;指导各级登记机关,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完整公开办理外迁、注销等商事登记的条件、审批流程、申请要件、办理时限等事项,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迁入业务3247笔,迁出业务共3273笔。

  四是强化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指导我市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要求,对市人民政府和人社局的两份文件进行会审,并对其进行书面回复;探索“承诺容缺”“承诺免查”等信用修复模式,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提交材料、办理时限,提升信用修复“网上办”便利度,截至目前,在已存续的市场主体中,全市共对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74663户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402户市场主体完成了信用修复。

  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印发《2023年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同时开展全市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工作,依据属地监管原则分派至各旗县区局,并与民政局联合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行动,累计检查行业协会商会15家,立案30起,其中5起案件已进入听证告知,拟处罚750万元。

  六是加快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充分利用12315平台,依法及时登录流转全市范围内消费投诉举报,健全消费争议处理机制。现已完成审核“消费维权服务站”共114个,实现了消费密集区站点100%全覆盖;引导全市33家投诉多发的重点企业发展为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单位,通过ODR解决消费纠纷,按时办结率达到90%以上。1—11月份中心依托全国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5632件,挽回经济损失74.76万元;投诉按时办结率95.64%,举报按时核查率91.3%;3.15期间发布2022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十例,建立月通报机制,针对日常消费投诉情况,重点监管行业、重点监管经营者投诉情况,12315平台投诉举报咨询情况分析报告,典型个案信息披露等定期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站及消保中心公众号按月、季、半年、全年发布。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jcdt/202312/t20231222_2430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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