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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网盾行动”

发布时间:2024-08-11 00:33:59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禁止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合作打击线上非法出售、购买和线下非法猎捕、采集、寄递、食用、利用、进出口野生动植物活动,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等八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网盾行动”要求,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统筹“线上+线下”,开展网络监测,依托内蒙古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对辖区内网站、网店等网络经营主体中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等行为进行监督巡查。共检查网络经营主体117家,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是开展集贸市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检查。为持续强化禁止野生动物经营行为,开展集贸市场野生动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集贸市场经营主体是否存在制售、存储、藏匿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行为,同时现场查阅产品索证索票和市场入场登记台账。共检查集贸市场4家,涉及肉、禽等重点交易主体30余家次,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三是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检查。市场监管、林草、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酒店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跨部门专项检查,联合行动组先后前往阿左旗三道桥中心市场、土特产店、阿左旗太西饭店等场所进行检查。在市场内,商贩大部分以售卖淡水鱼类、虾类等水产品为主,未发现非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在餐馆,联合行动组对食品仓库、厨房、冷冻柜、菜单等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非法售卖或食用野生动物情况。

  四是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12月26日,市场监管、林业草原等部门在巴彦浩特新世纪广场联合开展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待咨询100余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宣传资料500余份。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jcdt/202401/t20240110_2439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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