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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推动餐饮食品经营审批便利化促进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规模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11 00:51:56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关于推行连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便利化管理的通知》,在全市推行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管理。

  一是主动靠前指导服务。第一时间将申请方式、申请资料、咨询服务热线等在市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注册在包头市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含区域总部)提出申请后,市场监管局主动介入,对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专业指导,减少企业因材料修改浪费时间;对符合评审要求的连锁餐饮企业门店上门服务,规范指导店面布局、梳理加工操作流程,协助制定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向企业一次性告知事项审批中的关键点、风险点,让企业提前梳理问题清单,排查风险隐患。

  二是开辟便利化审批“绿色通道”。注册地在包头市的企业总部(含区域总部)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便利化评审申请,对通过评审符合要求的直营连锁门店实施许可便利化审批。市场监管部门开辟便利化审批“绿色通道”,申报企业享受精简申请材料、免于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便利化措施,实现“秒”批通过。同时,审批系统会将企业基本情况、门店经营模式、标准布局流程等信息进行储存并在后续办理门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予以复用,大大缩减审批时间、流程。

  三是强化培训促规模化发展。组织召开便利化管理行政许可培训会,以肯德基为例对申请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及准备材料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对强化连锁餐饮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重点培训。组织参训企业对许可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共同讨论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进一步促进我市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规模化发展和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是优进劣出动态监管。优化准入并不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的降低,对于通过便利化审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门店,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中发现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或者直营门店存在便利化审批退出情形的,相关企业总部将被移出“许可便利名录”,不再享受便利化审批举措,2年内不得提出同类评审申请。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jcdt/202403/t20240328_2486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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