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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在全区物业小区电梯 开展“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 品牌宣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7 04:52:28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明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2号)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宣传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4〕511号)部署要求,为培育“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着力打造文明、便民的服务环境,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现就在全区物业小区开展“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利用小区电梯新媒体播放视频。充分利用电梯新媒体可视、直观的宣传优势,播放“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宣传视频,增强群众对“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的关注度,增强宣传效果。

  (二)在小区电梯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深化打造特色电梯文化,在电梯内、出入口、宣传栏、门厅楼道等位置张贴“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宣传海报,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在公共场所电梯张贴宣传海报。充分挖掘宣传资源,利用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场所的电梯张贴“营商广西·桂在便利”宣传海报,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明办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职能优势,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加强协调配合,综合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强大宣传合力。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明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营商环境宣传的重要举措,构建部门联动、上下贯通的立体式、一体化宣传格局。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级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明办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工作保障,深入辖区居民住宅、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场所发动并抓好落实,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其他事项

  (一)资料发放。有关“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视频宣传资料可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通知公告”栏首页中下载(网址:http://scjdglj.gxzf.gov.cn/)。宣传海报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印制,邮寄到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二)总结报送。请各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辖区内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并于9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处。联系人:黄柳波,联系电话:0771-5313653,18877100198。电子邮箱:513676522@qq.com。工作中宣传的典型案例请随时报送。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文明办

  2024年8月23日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zwgk/tzgg/t188895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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