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征求《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征求《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

发布时间:2024-08-31 15:59:56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记者今天(2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经研究,决定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

  标准的提出部门为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我国是食用植物油消费大国,2023年消费量高达3908万吨,散装运输量也较大。现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对运输作业作出规范,对企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专用车辆、罐车清洗等卫生要求作出强制性规范,进一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有:

  对运输容器专用性的要求。运输食用油脂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油脂罐车和容器运输食用油脂。

  对运输容器材料的要求。运输容器和材料应符合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的要求。

  对运输罐车检查的要求。对运输罐车装油运输记录进行检查,经核实符合要求方可装油运输。

  对油罐进行定期清洗的要求。对油罐进行清洁,并对清洁所用的洗涤剂和清洗水提出要求。

  对食用植物油承运方和接收方的管理要求。

  


原文链接:http://www.nmg315.com.cn/news/273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