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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全省电动自行车、配件销售及维修单位全覆盖轮训

发布时间:2024-09-03 07:34:20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部署,督促电动自行车和电池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全省8个市州45个区(县)的361家电动自行车、配件销售及维修单位开展全覆盖轮训。

  此次轮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全过程全链条入手,对与会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进行了约谈和提醒。专家还为基层执法人员答疑解惑,对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培训会上,传达了国家、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对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基础知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等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新规定进行了宣讲,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和电池销售单位履行的主体责任。专家重点围绕关键风险点、常见问题、检查内容等方面,逐条讲解引导销售企业建立并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强化自我约束,做到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一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迅速组织、深入研究,认真落实好国家、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部门协作,有力有序推动电动自行车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要在压实责任上再发力。各电动自行车和电池销售单位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建立并执行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购销台账等制度,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并正确使用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有效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三要在强化监管上见实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查整治非法改装,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综合运用责令改正、信用惩戒、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从严从实整治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培训会上,各市州局与参训的经营主体签订了《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规范经营承诺书》。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3187A793-64C3-478B-8383-E8EB562C6C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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