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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 3起电梯违法违规行为罚了!

发布时间:2024-09-07 00:00:50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电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电梯使用管理环节违法典型案例,现将部分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1 北京信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对故障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消除事故隐患情况下继续使用案

  2024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信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管理的电梯发生困人故障后,未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消除事故隐患情况下继续使用,导致该电梯再次发生困人故障。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2024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单位未对故障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未消除事故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对电梯异常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未消除事故隐患情况下继续使用案

  2024年1月,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的多部电梯存在底坑积水现象。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2024年4月,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单位未对电梯异常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未消除事故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物业服务中心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电梯案

  2024年3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国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管理的电梯未经监督检验就已投入使用。

  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4年5月,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单位在电梯重大修理后未进行监督检验就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发布《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合规指引》,旨在共同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单位监督管理。

  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公开电梯使用管理环节和维护保养环节典型违法案例,请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企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升守法合规意识和服务管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scjgdt/202409/t20240906_3792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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