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举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举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7 12:42:10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的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拟就《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举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八楼西会议室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条件及听证会代表确定方式

  听证代表名额为12人,其中:行政相对人代表5人,法律专家代表2人,邀请有关部门、单位代表5人(其中:自治区司法厅1人,自治区财政厅1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人员3人)。

  符合下列条件的行政相对人代表、法律专家代表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1.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述理由;

  3.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会代表人数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从报名人员中选择产生;报名人员不足的,直接邀请产生。

  三、 申请方式

  凡符合听证会代表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邮箱报送《听证会报名表》的方式报名。报名时公民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证明,并提供代表本单位参加听证代表(仅限1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授权介绍信。请申请人将申请信息于2024年9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9月19日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布最终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0471-6628909,6387193(传真)

  邮箱:scjdjzcj@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3.《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tzgg/202409/t20240906_25704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